NRA账户为Non-Resident Account的简称,中文全称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 ,是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即为NRA账户。“NRA”账户也可能指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了区别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账户也称"RMB NRA"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9月29日发布,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六条, 银行应对境外机构的本、外币账户以及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有效区分、单独管理。银行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N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