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五年法院能判离婚吗

在我国《婚姻法》下,最常见的是双方同意,到民政局联合申请离婚,如果分居五年是可以协议进行离婚的。那男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呢?就说到另一种离婚方式,就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强制判决离婚,而离婚的理由常常是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为由。法院对分居有明确规定,夫妻因感情完全破裂,且分居两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动离婚。一般情况下,申请者只要能证明双方已分居至少两年,完全不可能再复合,法官就会批准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夫妻分居五年能不能判离婚的问题,如果只是满足了其中时间的要求,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的。另一个需要满足的核心要求就是法律上认为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只要满足这点,又能证明分居的事实,法院才能够强制判决你们离婚的。否则分居时间再长,且男方不同意协调离婚,法院也不会强制判决离婚。

分居五年男方不肯离案例分析

案情回放

1999年10月,原告刘梅与被告张永城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12月26日,原、被告双方生育一女儿,取名张小娟。2003年7月2日双方到田阳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婚后被告将户口由兴业县迁入田阳县。2009年起,被告一直在广东打工,由此夫妻双方分居两地。在夫妻分居期间,妻子及孩子因很少得到被告的照顾,双方便产生了矛盾,但被告逢年过节还是回来探望原告及小孩。2014年春节,被告回来探亲,原告再要求被告在家不要去打工,但被告认为不打工哪有钱养家糊口,不同意原告的要求,于是夫妻双方又闹起矛盾。之后,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夫妻分居两地5年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小孩由原告抚养,小孩抚养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文中人物为化名)

分歧

本案原、被告夫妻分居5年后闹分手,能否判给离婚,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符合离婚条件,应判决准许离婚。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与被告虽然分居5年,但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因此应判不给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