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该给父母吗

      女儿的聘礼经过时代变迁能够流传下来,那么,就有它的存在价值和必要性。多与少、留与不留,只能看双方家庭所处的环境、人文氛围、经济条件,以及家长和孩子们的意见和协商结果了。把女儿养大不容易,留有留的风俗、理由,于情于理都应当应分,没有理由去评说或议论。不留也有不留的原因,毕竟,聘女儿不是卖女儿。

      要不要女儿的聘礼钱,一个地方一个说法,有的地方要,而且会要很多,有的地方可能就会不要或者要的也不是很多的,落实到每个女儿的父母身上,有的父母可能就会多要些,有的父母可能就会少要点,而有的父母可能就会一分也不要。这些情况都是有的。而有钱的土豪们给儿子娶媳妇,还没等到人家女孩的父母提出聘礼的事的时候,就会给女方的父母先送过来百八十万的,甚至送的还会更多的,也就是说,要不要女儿的聘礼钱,或给不给给多少那都是不同的。

      再说女儿的聘礼钱父母该不该留,也是一个地方一种风俗,可能有的地方就都是女儿的父母留下了,有的地方可能就是女儿的父母留一部分,再给女儿带走一部分,也有的地方可能就都给女儿带回婆家的。

      落实到每个女儿的父母身上,情况也就会不一样了,女儿嫁出去了,家里就没有人能赚钱了,就断了经济来源了,因为原来家里的生活来源都是女儿工作赚钱养爹养妈了,这样的话女儿的聘礼钱就会都留给父母了。也有的父母自己能赚钱养活自己,所以也就不会留下女儿的聘礼钱了,也有的父母会自己留一部分,其余的也让女儿带走的。所以情况不同,这个聘礼钱的去或留也就不一样了。

举例说明

      我的大女儿结婚时,男方父母经过介绍人,事先和我们商量彩礼钱的多少?数量。我和爱人很明确地告诉介绍人:多与少男方看着办,我们没有特殊的要求和说法,多与少不但我们不计较,你们拿过来后,我们会原封不动地都让女儿结婚时带回去,只要女儿、女婿结婚后好好过日子,幸福地生活,我们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是三个女儿,大女儿聘了,还有二女儿和三女儿在上学,我的经济条件有限,我能给女儿多少钱,那是我的事情。因此,大女儿结婚时,我们把男方给的聘礼钱不但一分没留,我们又给她了一万元。

      二女儿结婚前,男方父母和女婿送聘礼的时候,封了三个红包,一个红包是聘礼、一个红包是等给外孙女(我大女儿的孩子)的、一个红包是封给我和爱人买衣服的。我接过来三个红包后,聘礼红包直接给了二女儿和女婿,外孙女的红包直接给了外孙女,把给我和爱人买衣服的红包退给了亲家,我说:亲家的心意我们领了,这个红包就免了。二女儿她们结婚时,我给了她们2万元。三女儿结婚时,聘礼钱和她两个姐姐一样,一分没留,条件好点的原因,我们又给了五万元。不但三个女儿的聘礼钱我们没留,就连我们操办酒席,亲戚朋友的搭礼钱,我们都给了三个孩子,人情我和爱人慢慢地还。目前,三个女儿都过得很幸福,两个在北京生活,一个留在包头我们的身边。她们都有车有房,和三个亲家的关系处的也非常融洽。

      所以,女儿的聘礼钱该不该要,要了该不该留的事,怎么做好象都能说出道理来的,不管要不要或者留不留,都不是关键的事,那什么是关键的事?女儿嫁个好人,嫁个好人家才是关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