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有效减少严重交通违法和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管部门曝光8月份宁河区查处的醉驾(数值)前十名名单。提示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十大醉酒(数值)名单

排名

违法时间

驾驶人

车辆类型

违法发生地

酒精含量(mg/100ml)

1

2022年8月22日22时34分

李某海

小型轿车

宁河区海清公路与惠泰路交口处

264.74

2

2022年8月16日20时58分

冯某利

小型轿车

宁河区迎宾路与津榆复线交口南100米

262.08

3

2022年8月20日22时55分

张某欣

小型轿车

宁河区滨玉公路与三八河路交口南侧

243.62

4

2022年8月22日22时25分

于某强

小型轿车

宁河区津芦支线与小崔路交口处

212.12

5

2022年8月13日20时29分

于某涛

小型轿车

宁河区芦台镇光华路泽安超市门前东侧

198.1

6

2022年8月11日20时40分

兰某庆

小型轿车

宁河区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百货大楼附近

190.44

7

2022年8月13日21时28分

芦某

小型轿车

宁河区兰台路与滨蓟线交口东300米处

178.34

8

2022年8月04日22时39分

吕某旭

小型轿车

宁河区兴芦公路宁河供电0156863069号电线杆处

169.32

9

2022年8月19日21时49分

于某军

小型轿车

宁河区潮白河左堤线正方集团路口处

165.72

10

2022年8月29日20时57分

王某

小型轿车

宁河区造甲城镇迎宾路造甲村南限宽处

165.01

本次公布的违法数据中,醉驾前十名的车辆为10辆小型客车。其中,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达264.74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截至目前,上述曝光的醉驾违法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醉驾司机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2022年8月22日22时34分许,李某饮酒后驾驶大众牌小型轿车沿海青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宁河区海青公路与惠泰路交口处遇红灯信号进入路口继续行驶,适遇王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惠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处向左转弯,小型轿车前部与重型厢式货车左侧接触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医院抽血检测,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64.74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移交公安宁河分局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切实提高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识,避免各种侥幸心理。交警将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宁河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