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后死亡的贪官如何处理?12月9日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例给出了答案。
资料图程功摄
2014年8月29日,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被查,9月20日被免职,9月30日因病死亡。任润厚出生于1957年10月,山西省代县人,曾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自工作以来,任润厚长期从事与煤矿相关的工作。煤矿工人出身的他,在煤矿系统一步步走上企业管理岗位,一度被称为“救火大队长”。在西山矿务局工作时,任润厚被派往的西曲、官地等矿均为问题较多、困难较大的煤矿,他到任后,西曲等煤矿均焕发生机。在潞安矿业管理生涯更让任润厚备受关注,他曾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杰出企业家”、“全国最受关注企业家”、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多项荣誉。
任润厚死亡半年后,2015年4月13日,中央纪委通报:任润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称,任润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贪污公款;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贪污、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2017年6月,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法院裁定,没收任润厚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562708万元、港币42.975768万元、美元104.294699万元、欧元21.320057万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
当时的裁定书显示,2011年至2013年,任润厚先后三次在其家中及医院病房收受现金共计15万元。而在任润厚当选副省长的2011年,他还要求原单位潞安集团为他安排旅游、疗养,后来在时任潞安环能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的陪同下,与其家人先后到上海、三亚、杭州、苏州等地旅游、疗养。
随着最高检将其列为指导性案例并发布,案件的更多细节也都得以披露。
根据案件通报,2001至2013年,任润厚利用担任曾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人在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向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索要人民币共计70万元用于贿选,要求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单位为其支付旅游、疗养费用,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30万元。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润厚及其亲属名下的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港币43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英镑100镑,珠宝、玉石、黄金制品、字画、手表等物品155件。
其中,任润厚亲属对扣押、冻结在案的人民币1265万余元,港币42万余元,美元104万余元,欧元21万余元,加元1万元及物品135件不能说明来源。
通报中指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人在立案前死亡的,虽然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也应当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其违法所得。因此,最后经审查认定,依法没收人民币1265万余元、部分外币以及其他物品。
党的十八大以来,包括任润厚在内,山西省已有多名“老虎”落马,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金道铭,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省委常委、省军区司令员方文平,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等人。
(原标题:副省长被查1个月后病亡:3年后被追赃1295万病房内还在收钱)
来源:上观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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