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鼓舞”主要种类集中在湖南省西部、贵州省
东南部清水江流域一带。黔东南的苗族“木鼓舞”,是过去每13年才举行一次的“吃牯脏”大型祭祀活动时的“鼓舞”形式。节日时,舞蹈的男女狂舞三日,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如醉如痴。“花鼓舞”是湖南省凤凰、保靖、花垣等县苗族人民欢度农历“六月六”“八月八”“赶夏”“赶秋”等传统节日时,必有的自娱性舞蹈。届时,在举行盛会的广场中央,架起一面由三人负责敲击的大鼓。由两人持双槌敲击鼓皮,一人持单鼓槌敲击鼓梆,参加集体作舞的人们,没有人数和男女限制。作舞之前,击鼓者用本民族语言歌颂发明木鼓者的功德,以此作为对祖先的祭奠。
然后,众人便在鼓点的伴奏下围鼓成圈翩跹起舞。这些作舞者的基本舞姿多来于各类生活动作的模拟,其中还加入一些武术成分,使舞蹈动作柔美而刚劲。《花鼓舞》的特点,是两位击鼓者在旋转、翻身或跳跃下表演多种对称性舞姿的同时,还能敲奏出和谐而统一的鼓乐。苗族民间舞蹈《猴儿鼓》,是以三人或多人模拟猴子各种习性与击鼓姿态的男子表演性舞蹈。表演时,由一名鼓手在鼓后击鼓作乐,另一鼓面朝向穿猴装、画猴脸谱的舞者。舞蹈动作多为模拟猴子啃吃苞谷、荡秋千、看鼓、试鼓、惊鼓、相互嬉戏等。扮演猴子的舞者可用拳击鼓,也可以槌击鼓。整个“鼓舞”不但风趣、热烈、技艺性极强,而且具有一定的戏剧情节。
苗族民间自娱性的《踩鼓舞》,是年节、喜庆集会,尤其是农历三月“姊妹节”时,必不可少的女子“鼓舞”。舞蹈时,先由一名少女边歌边走入场内,然后继续歌唱并击鼓伴之。歌词内容基本为召唤,如姊妹们不要错过时机,快来作舞等。随后,众多盛装的苗族姐妹便聚拢在鼓架周围,面对皮鼓踏节而舞。在舞蹈进入高潮时,外围的男女老幼观众也可进入舞场,组成若干层同心圆圈共同作舞。舞蹈动作自由、欢快,时有两腿颤抖而带动全身的特点。流行于黔东南的《反排木鼓舞》,现已成为苗族节日庆典以及出访他国的代表性舞蹈,被邻国友人誉之为“东方迪斯科”。
新中国成立后,在苗族诸多种自娱性和表演性“鼓舞”的基础上,人们又创造出了由四人同时敲打作舞的《四面鼓舞》。这种“鼓舞”流传在湘西的凤凰县和贵州省松桃县苗族聚居的地方。
该舞男女均可参加,四人分别站在鼓面前,双手持槌击鼓。在统一的节奏下边击鼓边表演规定套路。每一套路动作完成后,大家按顺时针方向换到下一鼓面位置,再进行其它套路的“鼓舞”表演,既有表演性又有娱乐性。苗族演奏芦笙、以芦笙伴舞的历史,自宋代已有记载。清代刻本《广舆胜览》中的舞蹈形象与“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是对所谓《铜铃舞》的记载。
曾生活于洞庭湖畔的苗族先民,以鸟为图腾,因而今日苗族妇女的头饰银冠与彩条长裙,仍充满着锦鸡羽毛的斑斓色彩和飞鸟图案。至今贵州省黔南苗族,保存着一种源于古代祭祀的大型舞蹈《芦笙堂》。表演时,由男子吹奏芦笙,专人敲击铜鼓,身着盛装、头戴银冠的少女,微乍双臂作鸟态款款起舞。这种情景与云南省开化出土的2000余年前铜鼓鼓面上的纹饰极为相似。
此外,从云南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形贮贝器上的“击鼓歌唱图”中,可进一步窥探到苗族与古代百越部族及铜鼓文化间的密切关系。
在苗族的自娱性舞蹈中,还有头戴银冠、身着彩条长裙模仿锦鸡动态的《锦鸡舞》;头戴羽冠、模仿雉鸡相斗、跳跃、嬉戏,含有杂技技巧的男子双人《芦笙舞》和源于妇女刺绣、搓麻等家务劳动的《板凳舞》等。中国苗族的支系繁多而分布广阔,形成了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歌舞品种。除以上介绍者外,贵州省“花溪苗”的《芦笙舞》、“红粘苗”的《跳硐》、“花苗”的《花树舞》、流传在丹寨县的《古瓢舞》、云南省苗族的《芦笙舞》、广西壮族自治区苗族的《芒哥舞》,以及《斗牛》、《牵羊》、《花棍舞》等,种类之多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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