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白族先民的“滇僰”墓葬形式,有竖穴土坑墓葬、瓮棺葬、圆坑墓葬多种。祥云大波那已有“干栏”式重型铜棺;弥渡苴力已有大量石板墓。

  住在碧江的白族,死后不用棺,把死者放在一块木板上,覆以屋上的茅草,上盖土,垒成坟状;再在距死者头部两三尺的地方竖一个八九尺高的双杆栗木坊,除挂土锅和盛有祭物的两个麻布袋外,还悬挂死者生前用物,如男的挂弩箭,女的悬织布架等,以示悼念。后一年内,以石片、石块垒墓。墓头留一孔供死者灵魂出入。那马白族约在明代前实行火葬,以火焚尸,取骨入罐,再埋于家族公墓地。明后,受汉影响,渐改土葬——棺葬。

  大理、剑川的丧葬也有变化过程。明代以前因受佛教的影响,盛行火葬,以后则改为棺葬。

    男子死后一般即行装殓,女子死后则必须等候娘家人亲临。停柩在堂三天左右即行择地安葬;停柩期间,一般请道士念经,“超度”亡人。

  大理海东地区,人死后由族长主丧,族长根据死者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决定丧事规模的大小。出殡前一般有出帛、诵读韵律严整的白语家祭文等仪式,有的还要“祭方向”,为死者开道。

  墓葬的型式很多,一般名为“一层轿”或“两道花门”,穷苦人只堆土为坟;而富家则竖“三碑四柱”、“城门洞”式的墓道,并立有石人、石马、石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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