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较城隍更切近人们生活、世人所普遍敬奉的职位较低的神祗。旧中国,吉林诸乡镇城埠,都普遍建有规模较小的各种土地祠,俗称“土地庙”。

土地没有神名,俗称“土地佬”或“土地爷”。谓乃冥间之地保,是比城隍官职更小的地方保护神,实即古之社神,又称“社会”。《梨树县志》载:“土地,古之社神也,无专祠,附山神庙内。凡有居民之处,必立斯庙。俗以为能保佑一方。不塑像,概画神牌。正坐山神,头盔身甲手斧,白面而长须。右一皤然老翁即土地也。左配一神,狞面武装,握锏或鞭,名为五道。居民概呼为土地庙,误矣,年节朔望,均奉香火,人死报庙、送行,皆在此处。”这是指农村与山神、五道合祀的地方小庙,因突出土地的作用,故名之曰土地庙。

也有些城镇是专祀土地神的。一般庙小而简陋,多用石头或泥坯砌成,高不过人。祠内供土地爷和土地奶奶,老叟银髯飘洒,老妪笑容可掬,皆慈眉善目,和蔼可亲。也有只供土地爷神像的。他们身穿四季服装,正襟端坐,注视庙外山川与行旅,使人感受到土地神威虽不大,却是与人为善、受人喜爱的。

吉林市城隍庙旁附建的土地祠,在全省最有影响,系清代所建。小庙朱漆绿瓦,里面除供奉土地爷和土地奶奶塑像外,两旁还有手持勾魂牌和锁链的众鬼卒。表现出他的主要神职是城隍属下的地方小官,负责阴差,收容羁押新丧亡魂怨鬼的。据说人死后魂灵必先到土地爷处报到,在庙中暂栖三日,由土地派鬼卒查正身,核证阳寿时间,并考查生前德行,一一入册,再由土地爷派员将亡魂、档卷等一并送往丰都城候审。阎王爷再根据档卷判定亡魂在阴府的出路。

因此,死者家属在人死后首先去“报庙”,并一日三次送浆水,烧香焚纸,请求土地和鬼卒对死者予以关照。

1949年后土地庙相继被拆除,“报庙”之说已消失,但对土地的信仰在某些地方仍有保留,认为他是保护一方安宁的冥中保护神,权威不大,却是“现管”,因常祈保佑。甚至近年亦有的农村,又建筑起土地祠,时有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