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起源于汉朝,在我国历史文献上最早有记录的是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在历史上各个朝代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汉代的杨恽案子,宋代的苏轼乌台诗案即较为典型者。不过,整体看来,清代曾经数量较少,规划不大。跟接下的这个朝代比较,就有点大巫见小巫了。

我国史学家顾颉刚形容清朝文字狱在二百多年间基本上没连续:“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可见清朝的文字狱的恐怖之处。

在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控制的安定而加深,越是控制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已是的强化,我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曲解变形,单单清朝的这几个皇帝除顺治帝外,其它的康熙、雍正、乾隆所制作的文字狱每一个,几乎都比前面所有朝代加起来的总和还多。

其中顺治帝施文字狱7次,康熙帝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子。

清朝控制者首先是鼓励官民和官官之间揭发和检举、告密,然后是发动国家力气抄家,寻找定罪的蛛丝马迹,在藏书和文章中找所谓的罪证。状由权力人物对文字的曲

解解说而起,依据也由权力人物对文字的曲解解说而成。

康熙时期庄廷珑。庄廷珑,浙江湖州人,家中豪富,想写一部《明史》留名于世,到处网罗资料。同乡朱国祯曾著《明史》,有《列朝诸臣传》等手稿没有刻印。朱国祯身后,家道中落,家人传闻庄廷珑想写《明史》,就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列朝诸臣传》等先人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庄廷珑在朱国祯的手稿署上自己的姓名,又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就刻印发行了。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是个阴险小人,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以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他到庄氏家中进行敲诈,分文未得,便向将军松魁告发。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庄氏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正重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吴之荣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北京,由刑部立案追查,掀起大狱。庄廷珑已死,开棺戮尸,其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本人伏法还株连了四个儿子。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并告知他只需减少一岁,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终于未

改口供,随父兄一起赴难。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与南浔有钱人朱佑明结怨,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于是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吴嫁祸而死。松魁被免官,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朱昌祚、胡尚衡向主审官受贿,把罪责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自己免难,学官被诛。湖州太守谭希闵才就任半月,还没澄清是怎么回事就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被绞死了。凡校书、刻书、卖书以及书中牵连人名者一概丧命。《明史》案冤死者七十余人,死者妻子大都发配边远地方。

清朝的文字狱文字狱最常见的“文字”是诗;其次常见的“文字”是文章。文章汇集成书,便是文集;另一种比较简单闯祸的“文字”是史书。 清代被打成文字狱的“文字”还有试题、日记、奏稿、榜文、表文、家规、宗谱、县志、碑文、墓志、匾额、呈词、字帖、字典、木戳等,几乎凡是可以想到的“文字”都或许构成文字狱,由此可见文网之密。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君王,绵延一百三十余年。无论就时刻之长,案子之多,仍是规划之大,株连之广,把戏之翻新,手段之残忍来看,在我国的封建时代,都是史无前例。